365bet体育在线官网学术报告会管理办法
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,开阔学生视野,了解学术前沿,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不断发展。特制定我校学术报告会、学术交流(以下统称学术报告会)管理办法:
一、学校根据教学、科研及学科建设的需要, 有针对性、有计划地聘请校内外、省内外知名专家、学者到我校作学术报告。另外,学校学科、学术带头人有义务承担一定的学术报告。
二、学术报告会分校、院两级。前者由校科研处联系、牵头主办,相关学院协办, 后者由学院自主举行。
三、全校性学术报告会, 每周至少安排1次。各院的学术报告会, 每学期至少安排10次。
四、主管部门应充分重视学术报告会的质量,业务协办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学术报告会。报告结束后,业务协办部门要尽量索取报告人的演讲稿,没有讲稿的应将演讲内容录音予以整理。
五、学术报告会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效果等,业务协办部门应在会后一周以内,以书面形式报送校科研处,特别是报告人的演讲稿或录音整理稿等(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,科研处不核支演讲费)。
六、经费开支渠道:全校性学术报告会由学校经费解决。各院主办的学术报告会, 原则上自行解决。若经科研处同意的讲座,可由学校支付讲座费。
七、经费开支标准:
(一)校外正高级的专家学者每场1000—5000元,其他酌情处理,具体数额由科研处提出,报分管校长批示执行。
(二)校内专家每次报告会300—1000元。
八、1000人以上的学术报告会,须上报校宣传部、保卫处。人文社科的讲座,无论人数多少均需报宣部。
九、外籍教师讲学,须报校外事部门审批方可。